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高企認定解疑答惑
一、人員結構不符
典型癥狀
人員結構不符主要表現在科技或研發人員比例不達標、科技研發人員的專業不符、研發人員不滿足183天、人員花名冊的結構不合理、人員花名冊的真實性存疑、研發機構名稱與管理水平中的文件存在矛盾、研發費用中的研發人員工資與人員花名冊中的人員數量存在矛盾等方面。
癥狀分析
其他各項條件都已經比較滿足,卻死在了人員結構不符上實際上是比較遺憾的,因為人員結構問題并不是一個非常復雜的問題。
出現這類問題本質上的原因還在于對于高企申報的基本要求沒有準確領會,對于材料的組織編排不夠嚴謹,當然,也忽視了一些基本的操作技巧和方法。
對癥下藥
新的高企認定辦法在人員方面降低了要求,將科技人員與研發人員統稱為科技人員,比例要求統一為10%,取消了大專以上的學歷的限制,這些調整也為企業處理人員問題降低了很多難度,比如對于員工數量較多的研發生產型企業而言,在科技人員的確定上免除了很多學歷和人數上的限制。
總體而言,要避免人員結構不符的問題,我們建議可以按照以下思路,確定總人數及研發人員比例——確定各項目研發人員數量及名單——確定和完善人員花名冊結構——統一材料中花名冊部門機構名稱——完善相關證明材料。
二、知識產權得分低
典型癥狀
在原有的高企評分體系中,知識產權數量屬于基本條件,一般申報高企的企業或多或少都會有知識產權,雖然知識產權得分低的情況并不多,但在“未通過原因”中,居然有兩家企業的知識產權得分為0,最高的得分只有21分。
由于知識產權在高企申報中處于核心地位,知識產權失分就會帶來一系列連鎖反應,比如研發項目、高新技術產品等都可能不被認可,因此,知識產權得分不夠,高企申報基本無望。
癥狀分析
那么,在大家都知道高企申報的知識產權要求的情況下,為什么還會嚴重失分呢?智海認為,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不滿足規則層面的要求。例如企業總共只有5項實用新型,或者企業填了10項軟著但近三年只有5項有效,必然會扣分;再比如,企業只有一個發明,但是評審時發現,這個發明的權利人不是申請主體,或者這個發明未繳年費已經失效,都會導致其不被認可,自然就是0分。
第二,不滿足技術層面的要求。比如,企業有6項軟著,表面上已經滿足基本要求,但是專家評審時認為,其中兩項軟著在技術上沒有區別,于是只認可了其中一項,導致扣分。
對癥下藥
從根本上說,在知識產權上失分是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上存在問題。新的認定辦法雖然取消了近三年的要求和獨占許可的資格,但是新的知識產權評分體系對于知識產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此背景下,在高企申報之前,企業一定要重視知識產權的布局和管理。在知識產權創造方面,需要緊密結合企業的研發活動和相關技術,要確保知識產權的數量和質量能夠滿足基本要求的情況下拿到更多的分數。
其次要以自主知識產權為重點,要知道受讓等形式獲得的知識產權得不到高分而獨占許可已經不被認可。
在知識產權管理方面,一定要確保所有知識產權都是在企業名下,知識產權仍在有效期,避免知識產權忘繳年費和重復使用。
三、管理水平得分低
典型癥狀
研發組織管理水平是一個看起來簡單但卻最能體現企業對于高企認定重視和精細程度的得分項。僅僅因為管理能力得分低而被斃掉的企業屬于少數,一般都還有其他失分項,根據統計,“未通過原因”中標注出管理水平得分的普遍在9-13分之間。
癥狀分析
今年之前的高企管理水平的考核標準基本上就是那5個文件,一般企業只要都具備肯定會有得分。
智海認為,造成得分低的原因主要有三個方面:
第一、材料的完整性問題。如果漏放錯放了某個文件,或者放的文件與并非申報所需的,都會失分。
第二、材料的質量問題。比如材料過于簡單,不滿足高企申報的要求等 。
第三,材料的真實性問題。常見的比如材料中內容前后矛盾、邏輯錯誤,甚至出現別的企業名稱,產學研造假(這個會在下一期詳細解讀)等等,這些問題往往都是比較致命的。
對癥下藥
在新的認定工作指引將研發組織管理水平由20分提升到了30分,除了總體保留了之前的5個評分項外,還新增了多項評價內容,管理水平已經從“送分項”變成了“區分項”,只有研發管理規范的企業才可能得到更高的分數。
就高企申報而言,企業除了需要提升研發管理水平之外,至少需要做到以下幾點:
首先,仔細研究申報要求和評分細則,搜集每一個評分項目的證明材料,確保管理水平的完整性;
其次,重點整合搜集到的材料,精雕細琢,不斷完善和豐富,確保材料的質量過關,努力獲取更高的分數;
第三,要保證管理水平模塊與其他材料前后邏輯的一致性,不能前后矛盾;
此外,要以企業的實際為導向,不應出現有明顯問題的材料。